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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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詞 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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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是指學校學生所應學習的學科總和及其進程與安排。廣義的課程是指學校為實現(xiàn)培養(yǎng)目標而選擇的教育內(nèi)容及其進程的總和,它包括學校老師所教授的各門學科和有目的、有計劃的教育活動。狹義的課程是指某一門學科。

課程的產(chǎn)生歷史

  “課程”一詞在我國始見于唐宋期間。唐朝孔穎達為《詩經(jīng)·小雅·巧言 》中“奕奕寢廟,君子作之”句作疏:“維護課程,必君子監(jiān)之,乃依法制?!钡@里課程的含義與我們今天所用之意相去甚遠。宋代朱熹在《朱子全書·論學》中多次提及課程,如“寬著期限,緊著課程”,“小立課程,大作工夫”等。雖然他對這里的“課程”沒有明確界定,但含義是很清楚的,即指功課及其進程。這里的“課程”僅僅指學習內(nèi)容的安排次序和規(guī)定,沒有涉及教學方面的要求,因此稱為“學程”更為準確。到了近代,由于班級授課制的施行,赫爾巴特學派“五段教學法”的引入,人們開始關注教學的程序及設計,于是課程的含義從“學程”變成了“教程”。解放以后,由于凱洛夫教育學的影響,到80年代中期以前,“課程”一詞很少出現(xiàn)。

  在西方英語世界里,課程(Curriculum)一詞最早見于英國教育家斯賓塞(H.Spencer)《什么知識最有價值?》(1859)一文中。它是從拉丁語“Currere”一詞派生出來的,意為“跑道”(Race-course)。根據(jù)這個詞源,最常見的課程定義是“學習的進程”(Course of study),簡稱學程。這一解釋在各種英文詞典中很普遍,英國牛津字典、美國韋伯字典、《國際教育字典》(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Education)都是這樣解釋的。但這種解釋在當今的課程文獻中受到越來越多的質(zhì)疑,并對的理解?!癈urrere” 一詞的名詞形式意為“跑道”,由此課程就是為不同學生設計的不同軌道,從而引出了一種傳統(tǒng)的課程體系;而“Currere”的動詞形式是指“奔跑”,這樣理解課程的著眼點就會放在個體認識的獨特性和經(jīng)驗的自我建構上,就會得出一種完全不同的課程理論和實踐。

課程的特點和作用

  當課程被認識為知識并付諸實踐時,一般特點在于:課程體系是以科學邏輯組織的;課程是社會選擇和社會意志的體現(xiàn);課程是既定的、先驗的、靜態(tài)的;課程是外在于學習者的,并且是凌駕于學習者之上的。

  作用: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依據(jù)。實現(xiàn)學校教育目標的基本保證。學校一切教學活動的中介。對學校進行管理與評價提供標準。

課程的分類

  1.分科課程也稱文化課程,是一種主張以學科為中心來編定的課程。主張課程要分科設置,分別從相應科學領域中選取知識,根據(jù)教育教學需要分科編排課程,進行教學。20世紀60年代以來關于學科課程的理論主要有:即美國教育心理學家布魯納(Bruner,J.S.)的結構主義課程論、德國教育學家瓦根舍因(Wagenschein,M.)的范例方式課程論、前蘇聯(lián)教育家贊科夫(Bahkob,J.B.)的發(fā)展主義課程論?;顒诱n程與分科課程相對,它是打破學科邏輯組織的界限,以學生的興趣、需要和能力為基礎,通過學生自己組織的一系列活動而實施的課程,它也常常被稱之為“兒童中心課程”、“經(jīng)驗課程”等。

  2.核心課程反對將各門學科進行切分的做法,強調(diào)在若干科目中選擇若干重要的學科合并起來,構成一個范圍廣闊的科目,規(guī)定為每一學生所必修,同時盡量使其他學科與之配合。核心課程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被看作是對兒童中心課程的反對,它在產(chǎn)生之初,尤其反對課程只從學生個人興趣、需要動機出發(fā)的做法。它提醒教育者注意,兒童并非生活在真空里,而是在一個特定的時間、地點和特定的社會環(huán)境里成長的,課程需要反映兒童所賴以生活的社會的需求。因此,核心課程在產(chǎn)生之初,其顯要特征就是注重社會需求以及生活為中心。乃至后來,核心課程在離場上稍有改變,其實也吸納了活動課程的一些成分。外圍課程指核心課程以外的課程。它是為不同的學習對象準備的,它不同于照顧大多數(shù)學生、面向所有學生的核心課程,而是以學生存在的差異為出發(fā)點,它也不像核心課程那樣穩(wěn)定,而是隨著環(huán)境條件的改變、年代的不同及其他差異而作出相應的變化。核心課程與外圍課程的差異,如同一般與特殊、抽象與具體的一樣,是相輔相成的。

  3.顯性課程是學校情境中以直接的、明顯的方式呈現(xiàn)的課程,是教育者直接地表現(xiàn)出來的,如課程表中的學科。隱形課程包括除上述課程之外的一切有利于學生發(fā)展的資源、環(huán)境、學校的文化建設、家校社會一體化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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