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軍正,孫軍正講師,孫軍正聯(lián)系方式,孫軍正培訓師-【中華講師網】
中國最受歡迎開門紅導師
53
鮮花排名
0
鮮花數量
掃一掃加我微信
孫軍正:擔保授權審核批準制度
2016-01-20 115865

1  總則

1  為加強公司對外提供擔保業(yè)務審批權限的管理,規(guī)范公司的擔保行為,有效控制公司擔保業(yè)務的風險,保護股東的合法權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和公司章程,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制度。

2 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、各子公司及分支機構。

3  公司董事會和管理高層應審慎對待并嚴格控制擔保產生的債務風險,對違反法律法規(guī)和公司擔保政策的擔保業(yè)務所產生的損失依法承擔連帶責任。

2  擔保的申請審核

4  公司應指定專門的擔保經辦人負責受理擔保業(yè)務申請。具體擔保經辦人選從財務部選定,并由財務部經理提名,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。

5  公司財務部擔保業(yè)務負責人負責對擔保業(yè)務申請進行初審,確保擔保申請人滿足以下資信條件。

1.管理規(guī)范,運營正常,資產優(yōu)良。

2.申請擔保人資產負債率不超過      %

3.資信狀況良好,銀行評定信用等級不低于     級。

4.近一年內無因擔保業(yè)務引起的訴訟或未決訴訟。

5.近3年連續(xù)盈利,現金流穩(wěn)定,并能提供經外部審計的財務報告。

6  擔保申請人有下列情況的,財務部擔保業(yè)務負責人應退回其擔保申請。

1.擔保申請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或公司擔保政策的。

2.財務狀況已經惡化、信譽不良,且資不抵債的。

3.已進入重組、托管、兼并或破產清算程序的。

4.未能落實用于反擔保的有效財產的。

5.近3年內申請擔保人財務會計文件有虛假記載或提供虛假資料的。

6.公司曾為其擔保,發(fā)生過銀行借款逾期、拖欠利息等情況,至本次擔保申請時尚未償還的。

7.與其他公司存在經濟糾紛,可能承擔較大賠償責任的。

8.董事會認為不能提供擔保的其他情形。

7  財務部擔保業(yè)務負責人將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?zhí)峤回攧湛偙O(jiān)審核,并于審核通過后組織開展擔保業(yè)務風險評估工作。

3  擔保業(yè)務審批

8  公司各項擔保業(yè)務必須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,或由總經理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批準后具體實施,公司其他任何部門或個人均無權代表公司提供擔保業(yè)務。

9  總經理的審批權限

單筆擔保金額在    萬元以下(含    萬元)、年度累計金額    萬元以下(含    萬元)的擔保項目由董事會授權總經理審批。

10  董事會的審批權限

1.審批超出總經理審批權限的擔保項目。

2.公司董事會的審批權限不應超出公司擔保政策中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
11  股東大會的審批權限

1.審批超出董事會審批權限的擔保項目。

2.審批單筆擔保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%的擔保項目。

3.審批擔??傤~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%以上提供的擔保項目。

4.審批申請擔保人資產負債率超過70%的擔保項目。

5.審批對公司股東、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(lián)方提供的擔保項目。

12  擔保經辦人應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擔保業(yè)務。對于審批人超越權限審批的擔保業(yè)務,擔保經辦人應拒絕辦理。

4  擔保合同審查

13  非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授權,任何人無權以公司名義簽訂擔保合同、協(xié)議或其他類似法律文件。

14  在批準簽訂擔保合同前,應將擬簽訂的擔保合同文本及相關材料送公司審計部、法律顧問處審查。

15  審計部、法律顧問應至少審查但不限于擔保合同的下列內容。

1.被擔保方是否具備法人資格及規(guī)定的資信狀況。

2.擔保合同及反擔保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及完整性。

3.擔保合同是否與公司已承諾的合同協(xié)議相沖突。

4.相關文件的真實性。

5.擔保的債權范圍、擔保期限等是否明確。

16  擔保合同訂立時,擔保業(yè)務負責人必須全面、認真地審查主合同、擔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的簽訂主體及相關內容。

17  法律顧問應視情況適度參與擔保合同的意向、論證、談判或簽約等過程事務。

18  已經審查的擔保合同,如需變更或未履行完畢而解除,需重新履行審查程序。

5  履行擔保責任審核

19  被擔保人債務到期后    個工作日內未履行還款義務,或被擔保人破產、清算,債權人主張公司履行擔保責任時,擔保經辦人受理債權人發(fā)出的《履行擔保責任通知書》。

20  財務部擔保業(yè)務負責人審核《履行擔保責任通知書》的有效性及相關證據文件,核對款項后報財務總監(jiān)或有權簽字人審批。

21  財務總監(jiān)或有權簽字人審批通過后,財務部擔保業(yè)務負責人向債權人支付墊付款項。

6  附則

22 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制定,董事會批準后實施。

第23條 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。

 

(摘自實戰(zhàn)紅色管理創(chuàng)始人孫軍正老師培訓課堂經典案例)

全部評論 (0)

Copyright©2008-2025 版權所有 浙ICP備06026258號-1 浙公網安備 33010802003509號 杭州講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
講師網 m.3969a.com 直接對接10000多名優(yōu)秀講師-省時省力省錢
講師網常年法律顧問:浙江麥迪律師事務所 梁俊景律師 李小平律師